政策法规的风险。文物商品是特殊商品,我国现行《文物保护法》是1982年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颁布实施的。虽然它制定距今20年,有些具体相关内容已不适合当前的社会发展(人大也正在加紧进行文物法的修正工作),但它毕竟是国家现行的法典。它对馆藏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都有具体的界定,尤其是对文物的收藏和流通所作出的相关具体规定,应引起市场参与者的重视。例如《文物保护法》明令禁止买卖出土文物,地下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但这一条被许多人视而不见。尽管有的出土文物经济价值不大,买卖价钱相当低廉,但这事情的严肃性不属于经济范畴。
操作失误的风险。就一般的古玩收藏爱好者而言,操作失误是指以真品的价格买了仿造品,或是以高出市场的价格买了真品。二者的区别在于后者有可能随着需求的变化,获得某些补偿、回报。而前者却只能使你亏损,回本无望。古玩收藏作为理财手段,具体由专业人士操作,在操作正确无误的情况下,尚且难免受到社会经济环境和供需要求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回报预期无法兑现,更何况不具有专业鉴赏知识,对市场操作认识肤浅的爱好者,参与买卖古玩操作失误的风险就尤其明显了。
套利的风险。客观地讲,古玩市场毕竟是一个不健全、有待完善的交易市场。买与卖者之间能否做到公平、公正地交易较大程度上都要看参与者对市场的参与和认知程度。